调解不是递一张申请就完事。第一步是判断对方有没有调解意愿。
申请调解看起来只是「写一份申请书」,实际最关键的一步在申请之前:确认对方愿不愿意谈。
对方不愿谈,申请递上去也只能驳回,白花时间和申请费。
四项中前三项都是否定的,调解成功率很低,考虑直接仲裁或诉讼。
材料不需要像诉讼那样严密,但要能让人看懂「发生了什么、你要什么」。
向调解机构提交申请,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,并向对方发出调解通知。对方同意,进入调解程序;不同意,程序终止。
部分机构会先做一轮电话沟通,了解双方态度,再决定是否正式立案。这一轮沟通往往决定成败。
调解员可以由双方共同选定,也可以由机构指定。选择时考虑:
如果由你方主动联系对方,话术的关键是给台阶,不给压力:
「这笔货的问题我们核对过了,双方对数量有分歧。走仲裁对谁都不划算,不如找个第三方一起理一理,能谈成最好。」
不要一上来就发律师函。律师函适合已经决定对抗的阶段,用在调解前,往往把对方逼到对抗位置。
一个实务经验:先电话,后书面。书面材料一旦发出,立场就固化了;电话里可以试探、可以让步、可以收回。
单证与清关的具体问题,电话里三句话能说清,不必自己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