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所有优惠证书都在贸促会办。先看协定,再看签证机构分工,能省一趟白跑。
我国已签署二十多个自贸协定,每个协定对应一种优惠原产地证书。这些证书的签发机构不完全是同一家——海关和贸促会各有分工,部分证书两边都能签。
海关负责全部优惠原产地证的签发;贸促会经授权签发其中相当一部分。企业可以在两边自主选择,证书效力相同。
差别在于配套服务与办理习惯:贸促会可以同期办商事证明、领事认证、ATA 单证册,一票货的多项单证需求可在一个窗口解决;海关渠道与报关流程衔接更紧密。
此外还有亚太贸易协定、对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惠安排等。协定在增加,证书类型也在增加,办之前确认对应的协定名称。
多个协定并存时,要比较哪个协定下税率更低、原产地规则更容易满足。RCEP 与 FORM E 在中国—东盟之间就存在这种选择,选错可能少享优惠甚至办不下来。
首次出口某产品到某个协定国,先做一次原产地判定:列出产品的全部原材料、来源国、HS 编码、价格构成,逐项套用协定规则。
这一步做完,后面每票只要确认原材料来源没变,就能稳定办证。跳过这一步,往往是在反复办证、反复被拒之间打转。
单证与清关的具体问题,电话里三句话能说清,不必自己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