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样叫 Free Sale Certificate,药监部门出的、商会出的、企业自己出的,效力差得很远。
自由销售证明(Certificate of Free Sale,简称 CFS)是产品在境外注册、清关时经常被要求的一份文件,意思是「该产品在出口国可以合法自由销售」。
麻烦在于:我国没有统一的 CFS 签发制度,不同产品对应不同出证主体,境外机构认的也不一样。
这里没有「一份模板通吃」的方案。正确顺序是:先问清目的国药监/海关要求哪一类出证主体,再决定找谁办。反过来先办一份,大概率不被接受。
贸促会出具的是商事证明性质的自由销售证明,通常建立在企业已取得国内合法生产销售资质的基础上:证明企业提交的生产许可、备案凭证、检测报告等文件与原件相符,并据此证明产品在国内合法销售。
它的效力来自「证明文件真实性」,不是「行政机关担保产品合规」。这两者的区别,在境外注册审查严的国家会被追问。
分市场看:
所以同一份 CFS,发往不同国家可能要重新办。做多国注册的企业,最好按市场分别准备,而不是复印一份到处用。
一是产品名称不一致。国内注册证上的名称、标签上的名称、申请书上的名称三处不同,境外审查会认为不是同一个产品。定稿前统一。
二是有效期。多数国家要求 CFS 出具日在六个月或一年内。办太早,等到注册递交时已过期,只能重办。
单证与清关的具体问题,电话里三句话能说清,不必自己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