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 十几个栏目,每一栏都有固定填法。这篇按栏顺序讲,配最常见的错法。
CO 的格式是国际通行的,栏目固定、填法固定。企业自己填最容易在几个特定栏出错,改证要重新走流程。
填我国境内出口商的全称、详细地址、国家。名称要与营业执照、发票一致,英文写法统一。
常见错法:写简称、漏国家名、地址与发票不一致。
填目的国收货人全称与地址。信用证项下应与申请人一致;中间商贸易可填实际收货人。
常见错法:把通知方填成收货人、填了中间商但提单显示的是最终买方。
起运地、目的港、运输方式(BY SEA / BY AIR / BY RAIL)。中途转运的要写明转运港。
常见错法:只写目的国不写港口、转运未注明、与提单不一致。
填最终目的国。注意与第二栏收货人所在国可能不同(转运贸易),此时以最终目的地为准。
一般不填,由签证机构批注。企业不要在此栏自行书写内容。
填包装件数与种类(如 500 CARTONS)、货物描述。描述要具体到能识别,但不能过于宽泛(只写 MACHINERY 不合格)。
常见错法:只写品名不写规格型号、件数与装箱单不符、描述中出现商标品牌但无授权。
填我国海关商品编码,通常 6 位或 10 位,按签证机构要求。编码必须与实际货物相符。
这一栏错得最多,也最敏感——编码错可能导致目的国适用不同税率或监管条件。
填毛重或其他计量单位(如 1200 KGS、500 SETS),并与第六栏的件数、发票数量对应。
填对应商业发票的号码与日期。发票改号或改日期,产地证要同步改。
由企业填写声明内容、签署地点与日期,加盖企业章并由授权手签员签字。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。
由签证机构填写、盖章、签字。企业不得自行填写。
一条通用原则:产地证上的每一项,都要能在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上找到对应。找不到对应的项,就是改证的隐患。
轻微错误可申请改证,需提交改证申请与原证书;严重错误(品名、编码、数量与实际不符)可能被要求重新申报,甚至核查。
所以提交前用一张对照表把发票、装箱单、提单、产地证四份文件逐项核一遍,比事后改证省事得多。
单证与清关的具体问题,电话里三句话能说清,不必自己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