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销是闭环的最后一环。有货未复运、凭证缺失,都可能变成索赔。
ATA 单证册用完要核销。核销不是「交回册子」这么简单,而是要证明每一件货都按规定回来了。
某一站没签注、某一联丢了。需要用其他材料补证:运输单据、当地海关证明、报关记录。补不齐,就可能被认定为「未复运」。
出去 20 件,回来 18 件。少的两件如果是赠送、消耗、损坏丢弃,需要事先向海关申报并按规定处理;没申报的,按未复运处理。
超过有效期未复运或未办延期,直接进入索赔程序。
流程是这样的:进口国海关发现货物未按期复出口 → 向该国担保机构(ATA 担保链条)提出索赔 → 逐级追索到我国签发机构 → 贸促会向企业追偿反担保。
索赔金额通常是应缴进口税费,可能加收罚金。金额按当地税率算,高关税国家可能远高于货值。
有一类常见误解:以为「货丢了就不用管了」。货物丢失不免除 ATA 义务,仍需向海关申报并按当地规定补税,否则照样索赔。
拖是最差的选择。索赔有期限,过了期限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。
货物在境外丢失、被盗、损坏,如果有货物运输险或展品险,可以理赔。但保险赔的是货值,不免除 ATA 项下的海关义务——两件事要分开处理。
单证与清关的具体问题,电话里三句话能说清,不必自己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