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口巴基斯坦用 FORM B,不是 FORM A,也不是 CO。这三个缩写经常被混用,填错证种等于白办。
中国—巴基斯坦自贸协定项下的原产地证,业内习惯称 FORM B(严格说是《中国—巴基斯坦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》)。它和普惠制 FORM A 完全是两回事,只是字母相邻,被混用的频率很高。
客户说「要 FORM A」时,先确认他的目的国。如果货发巴基斯坦,他要的十有八九是 FORM B,说错了名字而已。
中巴协定经过第二阶段议定书升级,双方零关税产品比例大幅提升。巴方对华多数工业品给予零关税待遇,这对机电、纺织、化工、五金类产品是实实在在的成本优势。
但仍有部分产品在例外清单或较长过渡期内。判断依据是 HS 编码,不是品类印象。
协定采用完全获得、税则归类改变、区域价值成分等标准。区域价值成分按协定公式计算,以 FOB 为基础。使用进口料件的产品,本地增值比例要能算清并留档。
巴基斯坦海关的核查能力在提升,尤其是对大额、高频批次的货物。原产地判定资料不全的,可能被按最惠国税率补税。
巴基斯坦清关有一个现实特点:单证流转速度慢,人为因素多。证书信息与发票、提单有任何不一致,都可能被要求反复说明。出一票、对一遍,比一次性发一大批更稳。
证书上的进口商名称要与巴基斯坦进口商的 NTN 税号登记名称一致。名称拼写差异(比如 PVT LTD 与 (PVT) LTD)都可能引发核对。
发票金额、贸易术语要与合同一致。巴基斯坦对低价申报查得严,海关有最低限价参考,申报价明显偏低的会被估价,届时产地证上的金额与实际征税依据不一致,又要解释。
巴基斯坦外汇管制较严,部分时期开信用证需要审批,付款周期偏长。做这个市场,建议用信用证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证行,或者要求部分预付款。
原产地证解决关税,不解决收款。客户资信、外汇政策、银行效率,是另一个维度的问题,签合同前要一并评估。
单证与清关的具体问题,电话里三句话能说清,不必自己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