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应诉,税率按「其他企业」算,往往最高。应诉有成本,但可能是唯一出路。
反倾销是指进口国认定出口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销售,对本国产业造成损害,从而征收反倾销税。
对我国出口企业,这是最常见的贸易救济措施之一。
从立案到终裁通常 9–15 个月,期间可能征收临时反倾销税。
不应诉的企业,通常适用「其他企业税率」(All Others Rate),这个税率往往高于应诉企业的单独税率,有时高到无法出口。
更麻烦的是:不应诉会被记录,后续同类调查中更难获得配合待遇。
成本:律师费(通常数万到数十万美元)、答卷工作量(财务、生产、销售数据)、核查接待。
收益:争取单独税率,可能远低于「其他企业税率」,保住市场。
是否值得,看三点:市场规模、税率差额、后续订单预期。
反倾销答卷的核心是证明「没有低于正常价值销售」。需要:
答卷不完整或数据不一致,调查机关可能适用「可获得事实」(AFA),即采用申诉方提供的数据,结果通常不利。
一条硬经验:答卷必须与财务账对得上。成本数据自己算一套、账上另一套,核查时立刻暴露,后果比不应诉更差。
反倾销常针对整个行业。行业集体应诉、统一口径、分摊费用,比单打独斗有效。
贸促会、行业协会在这类案件中通常承担组织协调角色,包括聘请律师、统一数据口径、组织行业无损害抗辩。
部分案件可以通过「价格承诺」结案——承诺不低于某价格出口,换取不征税。
这对有品牌溢价、不愿失去市场的企业是一种选择,但意味着放弃低价策略。
单证与清关的具体问题,电话里三句话能说清,不必自己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