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方在转移资产,你还在等立案。保全慢一步,赢了也拿不到钱。
仲裁从立案到裁决要几个月。这段时间足够对方把账户清空、把设备转移。所以保全(临时措施)往往比仲裁本身更紧急。
可以。我国仲裁法规定,一方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,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,可以申请财产保全。
仲裁前申请保全的,通常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,并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一定期限内提起仲裁(一般 30 日)。逾期不起诉或申请仲裁的,法院解除保全。
仲裁中申请保全的,由仲裁机构将申请转交法院。
最难的是财产线索。法院不会替你去查对方有什么财产,你得提供。
对方财产在境外,国内法院的保全裁定不能直接及于境外财产。需要:
跨境保全成本高、周期长,所以交易结构设计更重要——要求预付款、信用证、第三方担保,比事后保全有效。
一句提醒:保全要担保,担保要成本。申请保全前先确认「对方有没有可保全的财产」,对空壳公司申请保全,只是白付担保费。
部分国际仲裁规则设有「紧急仲裁员」程序,可在仲裁庭组成前作出临时措施决定。我国部分机构也引入了这一机制。
它的优势是快(几天内),但决定的执行仍依赖法院配合。是否适用,看合同约定的仲裁规则。
单证与清关的具体问题,电话里三句话能说清,不必自己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