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税价格是计税基础,以成交价格为基础,但要调整运费、保险费、佣金、特许权使用费等多项因素。漏一项就要补税。
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,原则上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,即买方为进口货物实付或应付的价格,加上按规定应计入的调整项目。看起来简单,实操中争议不少。
最后一项就是常说的「运保费计入」。FOB 成交的,要把运保费加上;CIF 成交的,价格本身已含。
进口后的建设、安装、调试、维修和技术服务费用(能单独列明的);进口后的运输费用;关税、国内税。这些可以从完税价格中扣除,但前提是能与货价分开列明。
「能单独列明」是关键。合同里打包一个总价,事后说其中一部分是安装费,很难被接受。
支付给外方的商标使用费、专利费、专有技术费,如果与进口货物有关、且构成货物销售的条件,应计入完税价格。
判断难点在「是否构成销售条件」。实务中看合同约定:不付这笔钱就拿不到货,通常构成;单独的技术服务合同、与货物销售无关的,可能不计入。
特许权使用费的判定需要看合同全文,不能只看付款名目。叫「技术服务费」不代表一定不计入,叫「特许权使用费」也不一定计入,看实质。
海关对申报价格有疑问时,会启动价格质疑与磋商。企业要提供:合同、发票、付汇凭证、同类商品价格资料、成本构成说明。
提供不出来,海关可以依次使用相同货物成交价格、类似货物成交价格、倒扣价格、计算价格等方法估价。估价结果通常高于申报价。
完税价格问题上,透明比技巧有用。资料齐全、逻辑自洽的申报,即便被问也能快速通过。
单证与清关的具体问题,电话里三句话能说清,不必自己猜。